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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推动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全面提升知识产权综合实力,提高知识产权领域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在江苏现代化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根据《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江苏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结合江苏实际,制定本纲要。
一、序言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江苏深入贯彻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率先启动知识产权强省建设,全省知识产权事业发展取得显著成效。知识产权综合实力不断增强,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水平大幅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满意度明显提高,知识产权管理标准化、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培育、高价值专利培育、知识产权职称制度建立、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建设等创新举措在全国率先开展并得到推广,知识产权支撑引领经济社会创新发展作用大幅提升。
进入新发展阶段,知识产权作为国家发展战略性资源和国际竞争力核心要素的作用更加凸显。进一步深化知识产权管理体制机制改革,推进知识产权强省建设向纵深发展,着力破解制约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的突出矛盾,全面激发全社会创新创造活力,对于加快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具有重要意义。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对江苏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聚焦服务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和现代产业体系自主可控,全面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水平,建设制度更完善、保护更严格、运行更高效、服务更便捷、文化更自觉、人民更满意的知识产权强省,为坚决扛起“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光荣使命,谱写“强富美高”新江苏现代化建设新篇章提供坚实保障。
(二)工作原则
——坚持综合治理、严格保护。严格依法保护知识产权,构建执法部门、司法机关、市场主体、行业组织、社会公众协同治理的保护格局,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权利人合法权益。
——坚持改革创新、增强动力。以改革创新为动力,着力推进知识产权制度创新、管理创新、服务创新,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全面激发全社会创新创造活力。
——坚持突出重点、质量引领。发挥江苏较为完备的产业体系和制造业集群优势,突出科技自立自强和产业自主可控,以高质量创新产出为基础,构建具有江苏特色的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运用体系。
——坚持战略协同、融合发展。加强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强化知识产权与经济、科技、教育、文化、社会等领域深度融合发展,构建政府、企业、高校院所、金融机构、中介服务等协同推进的江苏知识产权强省建设格局。
——坚持开放交流、合作共赢。加强知识产权领域全方位对外交流合作,探索搭建互联互通的知识产权交流合作平台,着力构建江苏知识产权事业开放发展的良好生态。
(三)发展目标
到2025年,在全国率先基本建成知识产权强省,知识产权保护环境更加优化,知识产权运用效率大幅提升,专利密集型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17%,版权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8.6%,地理标志产品年度销售额达到2000亿元,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等关键技术领域核心专利布局成效显著,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17件(上述指标均为预期性指标)。
到2035年,我省知识产权综合竞争力达到世界先进水平,知识产权事业实现高质量发展,江苏特色、国内引领、国际一流的知识产权强省全面建成。
三、完善知识产权政策制度,更高质量支撑经济社会发展
(四)健全知识产权地方法规制度。认真贯彻落实专利、商标、著作权、地理标志、植物新品种、商业秘密等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加强知识产权地方立法。建立全省知识产权立法项目储备制度,实施《江苏省知识产权促进和保护条例》。强化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领域、新业态知识产权保护地方立法研究,探索开展地理标志、外观设计、中医药和数据相关的知识产权等保护规则研究。
(五)健全知识产权管理体制机制。不断加强知识产权机构建设,形成教育、经济、科技、贸易、金融等部门协同推进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的合力。深化知识产权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加强省、市、县三级行政管理机构和人员队伍建设,构建管理科学、分工合理、协同共治、执行顺畅、监督有力、服务优质的知识产权治理体系。完善知识产权领域合作共建机制,深化知识产权强市强县建设。加强重大科技创新机构、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等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建设。
(六)健全知识产权系列政策。加快完善经济、科技、金融、文化、社会领域知识产权关联政策,形成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的系列政策。推进知识产权权益分配机制改革,完善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制度,促进专利、商标、版权、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价值实现。优化知识产权相关奖励政策,在产业、科技、人才等政策中突出知识产权创造质量、保护效能和运用价值的鲜明导向。探索制定江苏传统特色产业知识产权创新发展政策。健全知识产权政策评估机制。
四、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更高水平促进营商环境优化
(七)完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体制。深入推进知识产权民事、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审判工作,严格落实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深入实施高水平知识产权审判机构建设工程,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推进知识产权智慧法庭建设。积极争取设立知识产权法院。加强知识产权审判、检察、侦查和技术调查官队伍建设,提升专利等技术类知识产权案件审判质效。健全知识产权纠纷非诉化解机制。加强省、市、县三级知识产权犯罪侦查队伍专业化建设。进一步加大刑事打击力度,强化打击侵权假冒犯罪制度建设,健全知识产权刑事犯罪案件执法协作机制,始终保持对链条式、区域性、产业化知识产权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推进司法审判与专利、商标、版权等行政执法有机衔接,提高协作水平和保护效率。强化检察机关知识产权保护职能作用的发挥。
(八)完善知识产权行政保护机制。进一步优化省、市、县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和行政裁决权力清单,明确职责权限和管辖范围,打造一支相对独立稳定、专业化、职业化的知识产权执法保护队伍。依法行使行政部门的调查权、处罚权和强制权,强化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舆论关注、侵权假冒多发的重点领域和区域的行政执法、行政裁决和处罚力度。加强知识产权执法指导工作,建立知识产权保护案例指导机制,指导规范侵权判断裁决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行使。建设覆盖全省的现代化、智能化知识产权行政执法监管平台。建立行政保护技术调查官制度,健全知识产权侵权纠纷检验鉴定工作机制,为知识产权司法审判、行政执法、仲裁调解等工作提供及时、准确、有效的技术支撑。加强省、市、县三级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加大行政裁决执行力度,提升纠纷解决效能。积极推进依当事人申请的知识产权纠纷行政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制度。进一步完善与长三角、京津冀、粤港澳大湾区等区域的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协作机制。完善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知识产权保护专门机制。强化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加强驰名商标保护。实施地理标志保护工程。
(九)完善知识产权协同保护机制。完善知识产权仲裁、调解、公证、鉴定和维权援助体系,加强司法鉴定机构、仲裁机构建设,健全仲裁调解机制,优化行政执法、司法保护、仲裁调解、行业自律、社会监督有效配合的知识产权协同保护格局。构建以中国(江苏)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为牵引、13个设区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全覆盖、N个快速维权中心协同的“1+13+N”产业创新全链条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健全知识产权诚信体系,完善知识产权信用管理机制。推动实体市场、电商平台、行业协会、企业等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加强知识产权自我保护、风险防范机制建设。完善海外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机制,构建纠纷应对指导中心网络,健全预警和维权援助信息平台。强化知识产权分析评议和尽职调查,依法规避海外知识产权风险。
五、优化知识产权运行机制,更高效益实现创新成果价值
(十)推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完善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协同的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机制。优化知识产权质量统计监测制度,建立健全专利申请、商标注册监管机制。优化科技计划项目的知识产权管理。实施高价值专利培育示范工程,加强基础前沿关键核心技术领域、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专利布局,强化关键核心技术领域知识产权储备。实施商标品牌培育工程,建立健全商标品牌推进工作体系,加强商标品牌培育。强化版权发展技术支撑,加强精品版权培育。围绕生物育种等前沿技术和重点领域,加强优质农作物和林木新品种培育。
(十一)推进知识产权高效益运用。深入开展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作,推动企业、高校、科研机构健全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实施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程,培育“专精特新”等创新型知识产权优势企业。深入推进知识产权强企行动,培育一批知识产权竞争力强的世界一流企业。鼓励高校、科研机构完善知识产权权益分配机制,推进科技成果使用权、处置权和收益权改革。实施专利转化专项计划,提升知识产权转移转化效能。推动专利与标准融合,支持企业积极布局国(境)外专利,鼓励企业积极参与制定国内、国际技术标准。
(十二)推进知识产权市场化运营。深入实施知识产权运营体系建设工程,形成规范有序、充满活力的知识产权市场化运营机制。打造区域综合性知识产权服务平台,培育建设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建立知识产权交易价格统计发布机制。引导高校、科研机构建立知识产权运营中心。支持各类平台利用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提升运营效能,实现市场化、专业化、国际化发展。完善知识产权价值评估体系,提升评估专业化、智能化水平。支持金融机构规范开展知识产权金融创新,打造“知识产权+互联网+金融”平台,规范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知识产权保险业务,发行知识产权证券化产品,探索“贷款+外部投资”等业务新模式,形成多元化知识产权投融资体系。健全版权交易和服务平台,推动版权运营规范化、标准化发展。建好江苏国家版权贸易基地。
(十三)推进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创新发展。培育专利密集型产业,动态更新专利密集型产业培育目录,健全专利密集型产业增加值核算与发布机制,强化统计监测。开展专利密集型产品认定,加强专利密集型产品对区域、产业经济发展的贡献度评价研究。建立全省创新型企业知识产权发展动态公布机制。围绕传统优势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和先进制造业集群,深入实施专利导航工程,积极发挥专利导航在政府投资的重大经济科技项目中的作用,引导创新资源有效配置。加强产业知识产权联盟建设,加强资源共享和协同创新,共同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建立健全产业集群品牌培育机制,围绕地方特色产业培育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打造具有市场影响力和竞争力的产业集群品牌和区域品牌。完善地理标志培育机制,推动地理标志与生态农业、文化旅游等特色产业有机融合,提升地理标志品牌影响力和产品附加值。深入实施版权兴业工程,培育版权产业集群,引导版权产业发展壮大。
六、深化知识产权交流合作,更高层次引领区域协调发展
(十四)促进知识产权区域协同发展。深入实施国家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健全长江经济带、淮海经济区知识产权合作共享机制,完善长三角区域知识产权发展共商机制,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协作、信息互联互通、高层次人才共享。充分发挥江苏专利、商标、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特色优势,推动知识产权支撑服务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建设。统筹优化苏南、苏中和苏北知识产权发展布局,促进全省知识产权供需有效对接、良性循环。深入开展知识产权助力乡村振兴行动计划,推动专利技术强农、商标品牌富农、地理标志兴农,促进知识产权城乡融合发展。
(十五)促进知识产权国际合作。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统筹下,参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框架下相关活动和项目,深化与美国、欧盟、日本、韩国等发达国家和地区,以及“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新兴市场国家等的知识产权交流与合作,推动或参与人员交流、人才培养、地理标志互认互保等务实合作项目,提升知识产权对外开放水平。支持高校院所、学术团体开展知识产权对外合作交流。实施知识产权国际合作引领项目,推进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外合作园区加强知识产权服务中心建设,加快融入国际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与保护体系。高水平打造江苏国际知识产权交流平台。
七、打造知识产权服务生态,更高标准满足创新主体需求
(十六)优化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深化知识产权“放管服”改革,制定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和服务标准。有效利用信息技术、综合运用线上线下手段,强化知识产权政务“一网通办”和“一站式”服务,持续提升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社会满意度。完善江苏省知识产权大数据中心建设,对接国家知识产权大数据中心,加强知识产权信息传播利用,促进知识产权数据资源与经济、科技、法律、金融等信息的对接、共享与融合,鼓励开发满足创新主体需求的智能化工具包。实施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能力提升工程,持续完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构建省、市、县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主干网络,提升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TISC)、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专利审查协作江苏中心、高校国家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和国家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等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能力,布局建设一批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网点,打造全国一流、便民利民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完善中小企业和初创企业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机制,全面提升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规范化、网络化水平。完善国际展会知识产权服务机制。
(十七)优化知识产权社会化服务。推广实施知识产权服务业基础标准、支撑标准、产品标准和质量标准,提高知识产权代理、法律、信息、咨询等服务质量。发挥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示范带动效应,培育引进规范化、规模化、专业化、智能化的高端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建设国家级知识产权服务出口基地,打造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知识产权服务品牌。完善知识产权服务链与产业发展和技术研发需求精准对接机制,创新知识产权服务新产品、新业态和新模式,推动知识产权服务业与重点产业优势互补、协同发展。开展知识产权服务业分级分类评价,构建政府监管、社会监督、行业自律、机构自治的知识产权服务业监管体系,实现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动态管理。严厉打击各类专利、商标代理违法违规行为,促进知识产权服务业高质量发展。
八、营造知识产权人文环境,更高品质打造人才培养高地
(十八)强化知识产权文化宣传。大力倡导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公平竞争的知识产权文化理念,加强知识产权文化与传统文化、创新文化、法治文化、诚信文化深度融合,培养公民自觉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行为习惯。构建促进知识产权发展的文化传播矩阵,打造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发展的知识产权文化传播平台,拓展新媒体宣传渠道。建设知识产权教育基地,拓宽社会公众知识产权国际视野。发布知识产权保护典型案例,加大对重大知识产权成果、典型创新人物的宣传褒扬力度。推动知识产权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进网络,提高全社会知识产权认知度。
(十九)强化知识产权人才支撑。加强知识产权人才战略布局,集聚高端人才,建设人才高地,形成我省知识产权领军人才和骨干人才的雁阵格局。完善人才激励政策,将知识产权高端人才引进培养纳入组织、人事部门有关人才工程。优化知识产权人才使用和评价机制,按规定完善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相适应的知识产权专业职称制度。实施知识产权人才效能提升工程,加强高端人才动态分析,畅通人才流动渠道,实现知识产权人力资源的优化配置。
(二十)强化知识产权人才培养。认真落实国家要求,加强高校知识产权学科专业建设,支持省内学位授权自主审核高校自主设置知识产权相关一级学科,按照国家部署推动知识产权专业学位建设,加强省内高校二级知识产权学院建设。支持国际知识产权学院建设,加强知识产权国际化人才培养。完善应用型知识产权专业人才教育培训体系,优化教育和实训平台,开发精品课程。强化知识产权培训基地建设,实施知识产权专项人才培养计划。推进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提升青少年知识产权意识。深化知识产权基础、前沿理论研究,加强知识产权智库联盟建设。开展干部知识产权学习教育,加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公职律师队伍建设。
九、组织保障
(二十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将知识产权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充分发挥政府知识产权议事协调机构职能作用,加大对知识产权工作的统筹推进力度,完善部门协同、上下联动的工作体系,制定实施本纲要的年度推进计划。各地要围绕本纲要确定的目标、任务,结合当地实际,统筹部署具体任务措施,逐项抓好落实。
(二十二)加强条件保障。建立稳定长效的知识产权强省建设资金投入保障机制,优化经费投入使用结构,加大对本纲要实施工作的支持。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加强财政预算与纲要实施的衔接,统筹用好知识产权专项资金,创新财政资源配置使用模式,形成省、市、县三级联动的财政投入保障体系。鼓励和引导企业、社会组织、各类投融资机构等增加对知识产权工作投入,逐步形成政府引导、企业主体、社会资金广泛参与的知识产权多元化、多渠道资金投入体系。
(二十三)加强考核评估。建立本纲要实施动态调整机制,省知识产权议事协调机构组织开展年度监测和定期评估总结,督促检查工作任务落实情况,强化监测评估结果应用。调整优化知识产权考核指标,将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等指标纳入全省高质量发展绩效评价和营商环境评价考核指标体系。在对党政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领导班子考核中,注重考核知识产权相关工作成效。各级政府要加大督查考核工作力度,将知识产权强省建设工作纳入督查考核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