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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甘肃陇南市出台了《陇南市知识产权保护奖励补助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进一步明确了各类知识产权奖励补助对象、奖励补助范围和具体标准,以增强市场主体自主创新能力,鼓励和支持企事业单位培育、拥有更多自主知识产权和知名品牌,促进陇南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据介绍,《办法》规定的奖励补助申请人,须为在陇南行政辖区内依法登记注册,并实际生产经营、依法纳税的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户籍和常住地、主要创造活动地在陇南行政区域内的自然人。
重点解读
《办法》规定的奖励补助申请人,须为在本市行政辖区内依法登记注册,并实际生产经营、依法纳税的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户籍和常住地、主要创造活动地在本行政区域内的自然人。
奖励范围包括专利奖励、商标奖励、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奖励;
补助范围包括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认证、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试点(示范)学校等方面。
奖励补助资金由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和有关职能部门共同管理。
《办法》自发文之日起实施,有效期3年。
重要意义
《办法》是市委市政府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知识产权保护工作重要论述和批示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等文件的有力举措。《办法》的出台为深入推进知识产权强市建设、推动提升知识产权创新创造水平、有力构建新时代良好营商环境提供了坚实的政策支持。
奖励范围
(一)专利奖励
1.对获得中国专利(含外观设计)金奖、银奖、优秀奖的,分别奖励10万元、8万元、4万元。
2.对获得甘肃省专利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分别奖励为3万元、2万元、1万元。
3.对新获得首件授权发明专利的企业,在享受省级财政补助1万元的基础上,市级财政一次性奖励0.5万元。
(二)商标奖励
1.对新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的,一次性奖励10万元。
2.对新获得注册集体商标的,一次性奖励5万元。
3.对新获得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一次性奖励10万元。
4.对新获得马德里国际注册商标的,每个国家(地区)每件奖励0.5万元,同一商标权人最多奖励不超过5万元。
5.对新获得单一国家注册的国际商标的,每件奖励1万元,同一商标权人最多奖励不超过5万元。
(三)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奖励
对新获批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一次性奖励10万元。
补助范围
(一)知识产权质押融资
1.对符合《甘肃省中小微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办法》规定的质押融资企业,企业按期还本付息后,按实际已支付贷款年利息,在省级财政贴息补助50%的基础上,市级财政贴息补助30%,年度内贴息补助额度最高不超过10万元,且同一笔贷款只能享受一次贴息补助。对未按期还本付息的不予贴息。
2.知识产权评估费补贴按确认发生额的30%给予一次性补助,且单项评估费用补助最高不超过2万元。
(二)《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认证
对新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29490-2013)认证体系的企业,在享受省级财政补助30万元的基础上,市级财政补助10万元。
省级财政补助标准若有调整,市级按比例进行相应调整。
(三)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
1.对新认定的国家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在享受省级财政补助30万元的基础上,市级财政补助10万元。
2.对新认定的甘肃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在享受省级财政补助20万元的基础上,市级财政补助5万元。
省级财政补助标准若有调整,市级按比例进行相应调整。
(四)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试点(示范)学校
1.对新确定的国家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试点(示范)学校补助5万元。
2.对新确定的甘肃省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试点(示范)学校补助3万元。
据了解,符合条件的个人或组织皆可对照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