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卓APP下载
苹果APP下载
天津市知识产权局 市科技局 市教委 市财政局印发《落实专利转化专项计划助力中小企业创新发展工作措施》的通知。其中提到,鼓励高校院所依据《专利法》五十条、五十一条采用“开放许可”方式分享专利技术,降低中小企业专利技术获取门槛,鼓励降低面向中小企业特别是初创企业的专利技术使用资金成本。
市知识产权局 市科技局 市教委 市财政局印发《落实专利转化专项计划助力中小企业创新发展工作措施》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天津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落实专利转化专项计划,促进专利技术、科技成果在中小企业转化运用,助力中小企业创新,服务我市产业链高质量发展,市知识产权局、市科技局、市教委和市财政局联合制定《落实专利转化专项计划助力中小企业创新发展工作措施》,现予印发。
市知识产权局 市科技局
市教委 市财政局
2022年1月4日
(此件主动公开)
市知识产权局 市科技局 市教委 市财政局落实专利转化专项计划助力中小企业创新发展工作措施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工作一系列指示和重要批示,进一步深化天津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落实专利转化专项计划,促进专利技术、科技成果在中小企业转化运用,助力中小企业创新,服务我市产业链高质量发展,市知识产权局、市科技局、市教委、市财政局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以下具体工作措施。
本工作措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天津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天津市专利促进与保护条例 》、教育部国家知识产权局科技部《关于提升高等学校专利质量促进转化运用的若干意见》(教科技〔2020〕1号)、财政部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实施专利转化专项计划 助力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的通知》(财办建〔2021〕23号),结合《天津市“实施专利转化专项计划 助力中小企业创新发展”实施方案》、《天津市大学科技园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工作实际提出。
一、支持高校、科研院所按照《专利导航指南》(GB/T39551.1-2020)开展专利导航工作。以专利数据为核心深度融合各类数据资源分析技术创新方向,服务科技创新活动,促进专利、科技成果转化。
二、对我市高校、科研院所专利技术供给进行调查摸底,形成专利技术目录。支持高校、科研院所尚未转化的“沉睡专利”数据进行深度加工,用“技术语言”描述专利技术,关联专利发明人团队等信息, 丰富专利技术信息内容供给,形成技术产品。
三、鼓励高校院所依据《专利法》五十条、五十一条采用“开放许可”方式分享专利技术,降低中小企业专利技术获取门槛,鼓励降低面向中小企业特别是初创企业的专利技术使用资金成本。
四、鼓励高校、科研院所探索建立规范、便捷、开放的专利快速许可等新型许可模式,提前设定清晰、合理的专利技术许可条件,简化许可流程。拟制专利许可制式建议合同文本,解决高校院所在专利许可过程中所面临的商业谈判时间长、合同条款过于复杂等问题。
五、高校院所全面落实科技成果处置权、使用权、收益权改革,支持高校试点开展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十年以上的使用权。高校院所自主决定转让、许可、作价投资等转化方式,通过协议定价、挂牌交易、拍卖方式等确定价格。
六、支持专利技术等科技成果转化实施,在专职技术转移服务人员职称评聘、职务晋升中突出业绩导向,破除“唯学历、唯资历、唯论文、唯奖项”倾向,专利技术、科技成果转化绩效可作为重要依据。
七、支持高校落实专门机构和专业队伍,建设知识产权运营机构、技术转移机构。鼓励高校探索多种形式联合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建设知识产权运营机构。推动知识产权运营机构、技术转移机构等专业机构建设,建立一批市场化运作的知识产权运营中心。
八、支持高校、科研院所与行业龙头企业、领军企业联合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及相关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技术转移机构组建产业知识产权联盟或知识产权运营联合体。
九、发挥天津大学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TISC)建设优势,推进天津科技大学高校国家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建设。支持我市高校申报高校国家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支持我市高校申报全国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
十、发挥华北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和特色分中心作用,采用“互联网+”线上集中发布专利技术目录和专利技术产品,线下组织高校院所深入区域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中心、区域知识产权运营服务站,面向中小企业开展专利技术对接活动。
十一、完善专利转化领域相关扶持政策,加大对许可转让、知识产权金融、专利产品备案等工作的政策倾斜力度;加强知识产权扶持政策与科技政策、产业政策的衔接,发挥政策叠加效应。引导企业进行专利产品备案, 并做好专利技术交易备案登记工作。
十二、支持承接专利技术、科技成果转化企业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实施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入园惠企行动,服务大学科技园建设,加大对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质押融资服务力度,推动大学科技园与银行、担保等机构建立合作机制,畅通银企交流渠道。
十三、充分发挥中国(天津)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和中国(滨海新区)知识产权保护中心职能作用,支持高校、科研院所通过两中心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和生物医药四个重点产业快速维权、确权,保护创新成果,促进转移转化。
十四、推动专利代理师、技术经纪人等专业人才队伍建设,鼓励专利代理师跨领域学习技术经济知识,加强自身能力建设。引进培育一批懂专利、懂技术、懂管理、懂市场、懂金融的专利运营人才。鼓励专利代理师、专利运营人才参加知识产权专业职称考试,参评技术经纪专业职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