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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专精特新企业各区奖励政策
西城区:
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给予一次性30万奖励;
北京市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励。
《北京市西城区支持中关村科技园区西城园自主创新若干规定》(西行规发【2021】1号)
https://www.bjxch.gov.cn/file/20211020/1634693991554054060.pdf
丰台区:
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给予60万元扶持;
北京市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给予30万元扶持。
《丰台区促进高精尖产业发展扶持措施(试行)》(丰投促发〔2020〕5号)
http://www.bjft.gov.cn/ftq/zfgg/202111/ba32a5baba254329a8cf3bc16903c23e.shtml
石景山区:
北京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对其生产经营活动中 发生的银行贷款利息、贷款担保等费用给予最高50%的贴息或担保补贴支持。
《石景山区加快“新基建”促进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发展暂行办法》
http://www.bjsjs.gov.cn/gongkai/zwgkpd/zcwj_1940/qzfbgswj_1942/202006/t20200628_27853.shtml
通州区:
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称号的企业, 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
北京市专精特新 “小巨人”企业称号的企业,给予最高20万元奖励;
北京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称号的企业,给予最高10万元奖励。
《通州区高精尖产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实施细则(2021版)》(通经信局〔2021〕72号)
http://www.bjtzh.gov.cn/bjtz/home/202107/1477365.shtml
顺义区:
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称号,给予一次性50万元奖励;
北京市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称号,给予一次性25万元奖励;
北京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称号,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励。
《顺义区打造大中小融通特色载体推动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升级专项资金实施办法》
file:///C:/Users/micro/Downloads/2021070816241052168.pdf
怀柔区:
支持龙头企业、专精特新、隐形冠军企业发展。支持在细分领域市场占有率居于全国前列的科学仪器和传感器企业、行业龙头企业、一流仪器服务机构在怀柔科专精特新学城落户,设立总部或分支机构,对经认定的企业或机构,根据入驻形式,给予一次性最高不超过300万元资金奖励。
《关于精准支持怀柔科学城科学仪器和传感器产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
http://hsc.beijing.gov.cn/hsc/hrkxczc/202108/f134787bea8a487a9c70ad9e0856bfac.shtml
密云区:
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励;
北京市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
北京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
《密云区支持企业发展办法(试行)》
http://www.bjmy.gov.cn/art/2021/8/24/art_5609_4061.html
2022年北京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自荐工作
根据《关于推进北京市中小企业“专精特新” 发展的指导意见》等文件要求,开展2022年北京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自荐工作。
一、自荐条件:
自荐条件分为基本条件、经营条件、创新能力、专业化程度、精细化程度、其他专项条件六类,符合基本条件的即具有申报资格,其余五类条件将根据企业填报具体情况,由第三方机构进行评价。
(一)基本条件:(须同时符合)
1.在北京市内工商注册登记并连续经营两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企业的划型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
2.符合北京市城市战略定位和产业发展政策,优先支持十大高精尖产业和硬科技产业。
3.上年度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比重50%以上。
4.近三年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失信行为,且未发生过安全、质量、环境污染事故。
(二)经营条件:(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营业收入。上年度企业营业收入达到1500万元及以上。
2.净利润。近两年企业净利润累计不低于600万元。
3.企业估值。企业最新一轮融资估值不低于1亿元。
(三)创新能力:
1.主导产品属于产业链“卡脖子”环节,或属于关键领域“补短板”,或属于填补国内(国际)空白,或有效实现进口产品替代。
2.获得与主导产品(服务)相关的授权发明专利数量,首台套产品认定,新技术新产品的数量(包括在研创新药、改良型新药和生物类似药II期、III期临床批件数量和药品批准文号等数量)。
3.获得与主导产品(服务)相关的其他知识产权数量(如软件著作权,实用新型、外观专利等)。
4.近两年研发经费支出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均不低于5%。
5.上一年度研发费用投入不低于100万元。
(四)专业化程度:
1.主导产品通过发达国家和地区的认证(国际标准协会行业认证)。
2.企业拥有自主品牌。
3.企业为龙头企业、大企业或重点工程项目提供配套产品(服务),并签订合同协议。
(五)精细化程度:
1.企业获得技术、质量、工程、环保、安全等资质或资格认定。
2.企业至少1项核心业务采用信息系统支撑,或业务系统云端迁移。
(六)其他专项条件:
1.近两年主营业务平均增长率10%以上,或近两年净利润平均增长率10%以上。
2.近两年企业主持或参与制(修)订相关领域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数量,或近两年主持或参与国家重大科研课题数量。
3.企业自建或与高校、科研机构联合建立研发机构(技术研究院、企业技术中心、企业工程中心、院士专家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等)。
4.有上市计划(已向证监局提交IPO报辅申请并获受理;或已签订保荐机构)(新三板除外)
二、办理流程:
(一)自荐和认定: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遴选工作主要采用自荐方式进行。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可登录“北京通企服版APP-今日申报-2022‘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自荐通知-立即申报”入口,通过自荐入口填报相关企业信息及对应材料,自荐成为北京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自荐为敞口申报,全年开放,每季度认定。每季度首日0:00-末日24:00为一个申报周期。
(二)评价: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统筹负责,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评价,每季度评价一次。
(三)公示:
对当季度经评价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在申报次季度的第一个月通过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四)公告:
对公示无异议的中小企业,认定为“北京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网站向社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