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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50%的税收、60%的GDP、70%的技术创新、80%的就业、90%的企业总数……创新型中小微企业是创新重要发源地,是我国经济韧性的重要基础,是保市场主体、保就业的主力军,是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性和竞争力的关键环节,是构建新发展格局的有力支撑。本文汇总三批经过工信部认定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名单,并对专精特新进行详细解读,分析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分布,值得收藏的好文!
一个明显趋势,近年来从部委重金支持奖补、到高层会议密集部署,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已上升到前所未有的高度。
2021年1月23日,财政部、工信部联合印发《关于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启动中央财政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政策,加快提升中小企业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及创新水平,通过中央财政资金引导,促进上下联动,将培优中小企业与做强产业相结合,加快培育一批专注于细分市场、聚焦主业、创新能力强、成长性好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推动提升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数量和质量,助力实体经济特别是制造业做实做强做优,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性和竞争力。“十四五”期间,中央财政将通过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累计安排100亿元以上奖补资金,分三批(每批不超过三年)重点支持1000余家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即重点“小巨人”企业)高质量发展,促进这些企业更好发挥示范作用。同时,支持国家(或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每省每批次不超过三个),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提供技术创新、上市辅导、创新成果转化与应用、数字化智能化改造、知识产权应用、上云用云及工业设计等服务,并对重点“小巨人”企业提供“点对点”服务。实现十四五期间培育百万家创新型中小企业、十万家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万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千家单项冠军企业。
什么是“专精特新”?
根据2016年工信部正式发布的《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提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工程,鼓励专业化发展、鼓励精细化发展、支持特色化发展、支持新颖化发展”。专精特新定义为“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新颖化”。 为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转型升级、提升中小企业综合竞争力,指导相关企业申报北京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根据《关于推进北京市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的指导意见》等文件要求,启动开展2021年北京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自荐工作:自荐条件分为基本条件、经营条件、创新能力、专业化程度、精细化程度、激励条件六类,符合基本条件的即具有申报资格,其余五类条件将根据企业填报具体情况,由第三方机构进行评价。
(一)基本条件(须同时符合)
1. 在北京市内工商注册登记并连续经营两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企业的划型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
2. 符合北京市城市战略定位和产业发展政策,优先支持十大高精尖产业和硬科技产业。
3. 上年度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比重50%以上。
4. 近三年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失信行为,且未发生过安全、质量、环境污染事故。
(二)经营条件(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营业收入。上年度企业营业收入达到1500万元及以上。
2. 净利润。近两年企业净利润累计不低于600万元。
3. 企业估值。企业最新一轮融资估值不低于1亿元。
(三)创新能力
1. 主导产品属于产业链“卡脖子”环节,或属于关键领域“补短板”,或属于填补国内(国际)空白,或有效实现进口产品替代。
2. 获得与主导产品(服务)相关的授权发明专利数量,首台套产品认定,新技术新产品的数量(包括在研创新药、改良型新药和生物类似药II期、III期临床批件数量和药品批准文号等数量)。
3. 获得与主导产品(服务)相关的其他知识产权数量(如软件著作权,实用新型、外观专利等)。
4. 近两年研发经费支出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均不低于5%。
5. 上一年度研发费用投入不低于100万元。
(四)专业化程度
1. 主导产品通过发达国家和地区的认证(国际标准协会行业认证)。
2. 企业拥有自主品牌。
3. 企业为龙头企业、大企业或重点工程项目提供配套产品(服务),并签订合同协议。
(五)精细化程度
1. 企业获得技术、质量、工程、环保、安全等资质或资格认定。
2. 企业至少1项核心业务采用信息系统支撑,或业务系统云端迁移。
(六)激励条件
1. 近两年主营业务平均增长率10%以上,或近两年净利润平均增长率10%以上。
2. 近两年企业主持或参与制(修)订相关领域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数量,或近两年主持或参与国家重大科研课题数量。
3. 企业自建或与高校、科研机构联合建立研发机构(技术研究院、企业技术中心、企业工程中心、院士专家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等)。
4. 有上市计划(已向证监局提交IPO报辅申请并获受理;或已签订保荐机构)(含新三板精选层)
“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重点领域?
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主导产品应优先聚焦制造业短板弱项,符合《工业“四基”发展目录》所列重点领域,从事细分产品市场属于制造业核心基础零部件、先进基础工艺和关键基础材料;或符合制造强国战略十大重点产业领域;或属于产业链供应链关键环节及关键领域“补短板”“锻长板”“填空白”产品;或围绕重点产业链开展关键基础技术和产品的产业化攻关;或属于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的创新产品。工业“四基”,指的是:核心基础零部件及元器件、先进基础工艺、关键基础材料、产业技术基础。2025制造强国战略十大重点产业领域,指的是: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高档数控机床和机器人、航空航天装备、海洋工程装备及高技术船舶、先进轨道交通装备、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电力装备、农机装备、新材料、生物医药及高性能医疗器械。
“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条件
1. 经济效益。
截至上年末的近2年主营业务收入或净利润的平均增长率达到5%以上,企业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
2. 专业化程度。
截至上年末,企业从事特定细分市场时间达到3年及以上;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达70%以上;主导产品在细分市场占有率位于全省前3位,且在国内细分行业中享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
3. 创新能力。
企业拥有有效发明专利(含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下同)2项或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5项及以上;自建或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联合建立研发机构,设立技术研究院、企业技术中心、企业工程中心、院士专家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等;企业在研发设计、生产制造、供应链管理等环节,至少1项核心业务采用信息系统支撑。
4. 经营管理。
企业拥有自主品牌;取得相关管理体系认证,或产品生产执行国际、国内、行业标准,或是产品通过发达国家和地区产品认证(国际标准协会行业认证)。
5. 研发营收比。
(1)上年度营业收入在1亿元及以上,且近2年研发经费支出占营业收入比重不低于3%。
(2)上年度营业收入5000万元(含)-1亿元(不含),且近2年研发经费支出占营业收入比重不低于6%。
(3)上年度营业收入不足5000万元,同时满足近2年内新增股权融资额(实缴)8000万元(含)以上,且研发投入经费3000万元(含)以上,研发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比例50%(含)以上,创新成果属于本通知“二、重点领域”细分行业关键技术,并有重大突破。
“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名单
截至2021年7月,工信部于2019、2020、2021年认定并发布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名单:
1、第一批企业共248家,其中在A股上市的公司35家;
2、第二批企业共1744家,其中在A股上市的公司157家;
3、第三批企业共2930家,其中在A股上市的公司119家;
3批
总计认定公布4922家
截至目前所认定的小巨人企业共4762家
(第二批160家企业未通过公示)
4762家中,有311家在A股上市,上市公司中主要集中于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等中高端制造领域。前五行业共计222家,占比71.38%,分别是:机械设备82家、化工行业48家、医药生物37家、电子行业32家、电气设备23家。
4762家中,按照工信部统计口径,若将5个计划单列市单独列出不计入本省数据,则上榜数量排名前六位省份依次为浙江、江苏、山东、广东、上海、北京,均超过250家。
若加上计划单列市数据,各省份排名则有明显变化——“浙江+宁波”总数一骑绝尘,比第二名多出41家;“广东+深圳”总数超过江苏、山东,居全国第二;“山东+青岛”总数超过江苏,居全国第三;而江苏以285家企业数位列第四,比上一名少了近80家。
按照企业注册地统计,除四座直辖市外,宁波、深圳、成都3座城市上榜企业数量均超过100家,位列前三,其中宁波的上榜企业数仅次于上海、北京,居全国城市第三位,非直辖市第一位;青岛排名第四,共有97家企业上榜;紧随其后的厦门、东莞、西安、长沙上榜企业数量都在70+级别;广州、郑州也上榜前十位。